山西证券直投业务披露
一、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管理制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
《中德证券信息隔离墙管理制度及流程》
二、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防范与直投子公司利益冲突的制度安排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或“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的规定,已建立一系列内部控制机制以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从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实施法人隔离安排,在业务、经营管理、人员、财务、资产上保持相互独立,建立信息防火墙机制等方面,有效地防范与龙华启富的利益冲突。具体如下:
1、经营管理、业务运作独立
(1)龙华启富独立进行经营管理、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实现与山西证券之间在业务上的相互独立;
(2)山西证券内部对于投行、资产管理、自营的决策体系与龙华启富的业务的决策体系相互独立;
(3)龙华启富人员不得从事除直接投资业务以外的承销及并购业务、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等其它业务,从而规范关联交易。
2、人员、机构、办公场所独立
(1)龙华启富从事股权直接投资业务的人员独立;
(2)龙华启富的投资管理团队成员从山西证券内外选拔聘任,为龙华启富的专职人员,不在山西证券兼任任何职务;
(3)山西证券人员不在龙华启富兼任除董事、监事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外的其他职务;
(4)龙华启富的办公场所独立,与山西证券从事并购业务、经纪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等其它业务的部门人员以及研究所人员办公场所隔离,以避免内幕信息在龙华启富与山西证券以上各部门间的交叉传递。
3、财务、资产独立
(1)龙华启富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
(2)龙华启富财务部由龙华启富总经理领导并管理,独立于山西证券的财务部门,龙华启富和山西证券的财务部人员不交叉任职。
4、回避制度
山西证券或者龙华启富的有关人员与拟投资项目存在利益关联的,龙华启富将执行决策回避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在执行和决策过程中回避。
5、信息隔离墙制度
为了防止内幕信息或保密信息未经授权的披露、滥用等有害流动情况的发生,山西证券对可能接触到此类信息的投行业务的子公司中德证券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管理制度及流程》,规定在对即将跨越信息隔离墙的人员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前,该员工应获得管理层的书面批准(需要指定的授权人员签署同意拟开展的跨越信息隔离墙),并获得合规部的批准,且在合规部登记所有相关的详细信息。同时还规定,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主要业务部门之间的隔离墙制度,确保投资银行业务相对独立。此外,信息技术部、营运部门、财务部、质量与执行管理部与业务部门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资金清算人员不得由电脑部门人员和交易部门人员兼任。
三、山西证券设立的举报信箱地址及投诉电话
举报邮箱:jubao@i168.com
投诉电话:0351-8686994 |